這天,在街上碰到這一幕:一位老婆婆在一間空置店舖門前,背貼着鐵閘,蹲在地上賣木瓜。旁邊舖位凸出來擺着的貨,比婆婆地上鋪出來的木瓜還要阻路,但因為無牌擺賣,婆婆看着自己栽種的心血,一個一個被充公。 還有一回,朋友家的冷氣機滴水,一天兩天,在地上積了一個小水氹,食環署人員順藤摸瓜,找到滴水源頭,跑上朋友家發了告票。 朋友自知理虧,付了罰款,還要第一時間找電器師傅維修,一個水氹的代價過千元,朋友見過鬼怕黑,從此循規蹈矩,三個月檢視一次空調喉管。 鄰村有戶主在天台搭了一個小花棚種菜,屋宇署多次來信警告,說是僭建,要即時拆掉。戶主覺得小小花棚不妨礙人,又不影響樓宇結構,經多番理論,結果仍是難逃一拆。 想起這三個畫面,因為那天開車駛過立法會,看到那一個個生根的帳篷和堅固的木屋,仍然挺拔。 如此大型的霸路、僭建、阻街、污染環境、破壞市容的行為,在社會上卻一直被默許、被縱容,良民如賣木瓜婆婆、冷氣機滴水住戶、天台種菜村民,寸步違規都受罰,究竟這帶出一種甚麼信息? 對,這個政府是在懲罰良民。 當社會上有權有勢、夠惡夠癲的人在橫行,政府置之不理,甚至畏怯退讓,那不單是鼓勵犯法、獎賞違規,更是對守法市民極度不公、懲罰良民。 圖:網絡圖片 原載於晴報 http://www.skypost.hk/column/%E5%B1%88%E7%A9%8E%E5%A6%8D/007001004073/%E6%87%B2%E7%BD%B0%E8%89%AF%E6%B0%91/17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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