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移交逃犯法例,唔放過任何一個犯事之人,有咩問題?就港男陳同佳涉台灣殺女友潘曉穎一案,保安局日前提出修例,建議採用個案方式提出移交請求。一個或能為死者討回公道嘅機會,卻被毛孟靜瘋狂攻擊,抹黑為「木馬屠城記」。被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怒斥極端,仲反問佢如果唔修例,應該點處理呢單案。毛婆咁激動反對,唔通身有屎?
毛孟靜對於修改移交逃犯法例,先係惺惺作態咁對潘曉穎一案深表同情,不過話鋒一轉,就話港人對內地司法制度無信心,修例係「木馬屠城記」云云,要求政府將個別案件單次移交嘅做法,適用地區只限於台灣。對於「木馬屠城記」咁嘩眾取寵嘅講法,黎棟國直斥極端。他指,香港法律有很多不同的保障,而審訊過程都是公開,而唔係簽了文件第二日就完成所有程序。他反問毛婆,如果唔修例,應該要點處理是次案件。
反對派平日一味只識盲反,不過要佢解決又講唔出方法。咁即係想點?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news/232109/2018/0901/210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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