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林子健涉報假案今日續審,除了裁定表面證供成立外(請按此重溫),控方傳召法醫作供,講述了對林子健傷痕的看法。法醫指,林子健身上的傷勢比起他人造成,較高可能是自殘而成,又指林講述吸入哥羅芳被迷暈的情節不合常理。
指林被迷暈情節不合理
法醫賴世澤供稱,林子健身上的傷勢平均分布在同一個位置,大多數是由一個方向造成,而且肚皮屬於自己打自己時會選擇的位置,因為效果易見、方便下手和較不敏感。故此,他相信林身上的傷勢是自己造成。他又形容林肚皮的疑似藤條造成傷痕,比小孩被父母責罰還要淺,大腿的釘書機傷痕比刀鎅大腿輕微。他又指,林子健在肚皮和大腿外沒有其他傷勢,與林供稱中出現迷暈、搬運及遭遇暴力等情況不吻合。
賴特別提及,林指稱自己被疑有哥羅芳的毛巾掩口鼻後立即昏迷,是古怪和不合理,因為人是要吸入哥羅芳數分鐘才會昏迷,再者林的驗血報告未見林曾吸入氣體或揮發性氣體的證據。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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