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國歌法》,又多一件利器對付辱國議員!港府建議把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列入須奏唱國歌的場合,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詳細分析新法可能帶來的後果。他指出,當《國歌法》立法後,若有當選議員者避席奏國歌的環節,隨時觸犯《宣誓及聲明條例》,分分鐘可以DQ。
湯家驊以之前的宣誓辱國DQ案判詞解釋指,法官提到議員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國香港特區,視乎其宣誓時的言行。因此,若有當選議員在奏國歌時刻意避席,例如奏國歌環節時離開會議廳,或在會議廳外停留不進入,可能被人質疑其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國香港特區,因而有可能被取消當選資格。
治亂世 用重典
香港在守護國家尊嚴、捍衛國家安全等法例上一直有著諸多缺失,讓黃政棍們鑽盡空子辱國,甚至勾結外國勢力搞亂香港以至國家。正所謂「治亂世,用重典」,之前以《宣誓及聲明條例》DQ辱國議員是其一,《國歌法》立法就是其二。市民期待政府會陸續出台包括23條立法等法例及措施,嚴打一切辱國、分裂國家的惡行,這才是撥亂反正的應有做法。
原圖:大公報、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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