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第一副主席、英國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馬凱(Victor Mallet)不獲特區政府入境處續簽工作證,英美政府及歐盟 ,還有本港反對派及記協連日來不斷向特區政府大興問罪之師,要求特區政府「緊急交代」,不過正如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指出,特區政府依據基本法實施出入境管制,完全是在一國主權之下的內部事務,外國無權干預,特區政府根據慣例毋須解釋原因,筆者認為特區政府今次決定做法恰當,批出簽證與否的決定權在特區政府手中,豈容外國說三道四?反問一下,美英政府拒絕發出簽證予某些人,又會否公開交待理由?
其實馬凱不獲續簽工作證的真正原因相信他自己本人及英美勢力都心中有數,FCC不理會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及特區政府多次勸喻,堅持為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搭建播「獨」平台,公然協助民族黨宣揚分裂國家、煽動香港獨立的訊息,毫不尊重我國的主權和安全,同類型的活動,相信世界上任何一個主權國家也不會容忍。馬凱身為FCC負責人,又是陳浩天「播獨」論壇的主持,既然執意為民族黨「壯聲勢」,就難以再受中央及特區政府歡迎,如今其工作簽證被拒續期,其實並不令人意外。
英美雙重標準
筆者想到兩個例子,證明國家安全是凌駕性的,新聞自由絕非危害國家安全的擋箭牌。2016年1月,英國廣播公司女記者拉納原定前往美國探望家人,但因為擁有英國及伊朗雙重國籍而被美國政府拒絕入境;2017年10月,國際自由新聞獎得主、著名也門女記者納賽爾,因為美國政府不給予入境簽證而未能出席在紐約舉行的頒獎典禮,兩件事的共通點在於兩位當事人的國籍:伊朗及也門。這兩個國家都是被美國政府視為恐怖主義的國家,美國政府基於國家安全的考慮而拒絕給予入境簽證實在是無可厚非。在港英殖民地年代,被政治部遞解出境的人多如天上繁星,也沒有解釋原因。而且不給予入境簽證之事在英美等西方國家經常發生,這是一個主權國家應有的權力,既然西方國家這樣做沒有問題,為何在中國主權之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法律進行出入境限制有問題呢?西方國家大條道理可以這樣做,別人同樣做法就是損害言論及新聞自由?這可謂赤裸裸的雙重標準!
國家憲法及基本法清楚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而簽證的審批權是一國主權範圍內事務,特區政府有權依法決定是否批准有關簽證,外國政府不得干預,希望國際社會尊重一下我國的主權!
原圖:FCC HK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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