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記者協會FCC第一副主席(其實一直是執行主席任務)的馬凱(Victor Mallet),本身有三個身份。他是英國人、他是英國《金融時報》的記者(職位是亞洲採訪主任)、他也是FCC的話事人。
假如大家冷靜地去思考及研究這次Mallet被拒續簽證的原因,唯一的結論就是FCC邀請民族黨陳浩天演講播獨一事了。當然外交部曾要求FCC取消邀請,但Mallet一口代FCC拒絕了。
被拒簽證與工作性質無關
到這一點,大家是否清楚這是Mallet以第三個身份的行為出了事,而非一或二,即是他的英國人及《金融時報》記者身份了。
今天香港黃營及少許所謂專業團體所提出的抗議,故意不管事實把問題拉了到新聞自由之上。
Mallet被拒簽證並非因為他是英國人,更非因為他是《金融時報》僱員。大家要問的問題是他以上的身份應否「保護」到他在工作之外明知故犯的錯誤。
非因新聞工作而被踢出境
黃營及其他所謂專業團體大叫大跳,是否在說因為Mallet是外國人,更是記者,所以應有特權,不應受罰?
香港不是租界,外國人或外國記者有特權,犯事要放過的日子早過了近一個世紀。
什麼是新聞自由?要是Mallet以記者身份訪問陳浩天,刊登了文章,就是《金融時報》、記者及關乎新聞自由之事。但他並非以記者身份去做報道,而是以一個私人會所負責人身份協助播獨,那和新聞自由有何關係?
為何不採訪而去製造新聞?
《金融時報》的總編有沒有質疑Mallet為何不做採訪,而去製造新聞?大家當然不得而知,雖然是有點明日黃花,但這個問題值得新聞行內的負責人深刻思考。
這一點《金融時報》是清楚的,因為它在聲明中指明Mallet的記者身份及報道並無受過任何指責。問題是出自他以FCC的副主席身份邀請陳浩天作演講。那不就是把兩件事分開了嗎?
《金融時報》更聲明自己不支持港獨,只是支持言論自由,那不是鷄食放光蟲地指明與新聞自由無關!
外國記者喜歡做什麼都可?
至於為何Mallet不獲簽證,相信沒有人不知道原因為何。全球各國拒絕外國人入境或簽證,都不會公開理由及解釋,英美兩國自己都是一樣,明知大家都遵守的規則但要求香港解釋,那不過是無理要求,不需理會了。
我們不知道Mallet在邀請陳浩天之時在想什麼,是否他認為港府不敢動FCC及他?又或者他是外國記者身份,喜歡做什麼都可以?
任何地方都有當地的規矩。在英國如果有人公開宣揚要推翻英國皇室,看看情況會如何?那不就是紅線嗎?
宣獨就是不容逾越的紅線!
宣揚港獨就是香港不容逾越的紅線!這件事正好證明任何人都不能把今天的香港特區視為上世紀的上海租界!任何人踏過了紅線,後果是逃不脫的!
原圖:有線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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