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上個月與一眾青年團體代表,合共40名青年,約見了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粵港澳大灣區的議題上交換意見。與會期間,各位青年代表紛紛表示粵港澳大灣區給予港人無限發展空間,但與此同時也提出港人到內地發展的一些困難。
例如,一位往內地升學的學生表示,她在內地就醫由於沒有醫保,每次因病求診花費較高。其次,因為沒有內地身份證實名登記,所以用不了的網約車,以及共享單車等等。另外,一位內地創業的企業家表示,由於沒有內地身份證,在金融服務,以及貸款上遇到不少阻滯。由此可見,港人往內地發展,面臨着「身份危機」,不能以內地人身份享受與內地人同等的待遇,造成生活上各方面的困難。
有見及此,政府一眾官員在聆聽港人意見之後,經過長時間與內地磋商,終於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國務院在8月16日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辦法》,將由9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中央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學習、就業、創業和生活發布的一份重要文件,涵蓋居住、就業、交通、教育、醫療、旅遊、金融等範疇,為港澳台居民在祖國內地發展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和更大的方便。
港人憑着內地居住證可以享有三項權利,包括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以及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其次,港人可以享用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包括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以及國家與居住地規定的其他基本服務。再者,港人享有九項便利,包括乘坐國內交通運輸工具、住宿旅館、辦理金融業務、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進行消費活動、辦理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以及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便利。
國務院同時公布居住證的申請資格,包括持有效回鄉證或五年期台胞證,在內地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條件的其中一項。由此可見,申領居住證辦法十分簡易,幾乎只要你有回鄉證,便可以享有等同內地人的福利。但是,申領辦法同時指出,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持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持居住證會宣布作廢。第一,喪失港澳台居民身份。第二,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第三,可能對國家主權、安全、榮譽和利益造成危害。
針對以上的申領辦法,港人可能不獲發放居住證的最大原因是第三項,即是可能對國家主權、安全、榮譽和利益造成危害。例如,近日全港關注的陳浩天,他以香港民族黨主席的身份於外國記者協會進行以「港獨」為主題的演講,並向美國總統特朗普發表公開信,要求對方撤銷中國與香港作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陳浩天的港獨行為不止停在言語上,更付諸行動,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故此,他絕不能通過審核而申領內地居住證。
不僅如此,筆者認為香港特區政府應重新審訂《入境條例》,參考國務院的做法,對一些可能對香港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人士,撤銷其香港居民身份,並依法遞解出境。我們絕對不能容忍一些吃裡扒外的「漢奸」,既享受本港福利,卻損害七百萬人的共同利益。既然陳浩天去信特朗普,乞求對方幫助,那就看看特朗普願不願意收納此等背信忘義的叛徒!
原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9/10/HK1609100005.htm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11/25/HK16112500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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