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18是指《基本法》第18條,其中第四款是這樣寫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佈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正當大家關心23條何時立法時,其實中央還有一個有效遏止港獨的方法,那便是18條。18條的主動權在中央,具體機構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而且不用徵詢香港特區政府或基本法委員會。18條賦與中央人民政府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因」香港特別行政區發生「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時,便可「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FCC事件,特區政府一籌莫展,連立即啟動收回會址也不敢;在中央眼中,這是否屬於「特區政府不能控制」的時候?特區政府是否已被視為沒有能力或決心,去維護國家安全?
FCC事件 港府不能控制?
你或許會說宣佈「緊急狀態」是很大的事情時,但觀乎歐美國家,例如近日塌橋的意大利熱那亞,熱那亞便被宣布進入「緊急狀態」。美國近年也因風暴等天災而宣布把災區進入緊急狀態。該等歐美地區會因此而出現經濟崩潰,資金外流,百業蕭條嗎?沒有﹗
又或者看看一向「一國一制」的上海,中央制訂的《國家安全法》一貫在上海實施,但上海的經濟活動照舊蓬勃。美國著名電動車生產商反而因為美國發起貿易戰而把工廠搬至上海。咦﹗香港黃媒不是說美資崇尚自由民主嗎?為何會因貿易戰而把工廠設在「紅色中國」呢?
回說香港,滬港通是何時開通呢?2014年11月17日,那時正值79天佔中期間,金鐘政府外圍的道路仍然是帳篷處處(當然很多是沒有人住的,但個別帳蓬卻被發現有避孕套)。又看看2016年2月大年初一的旺角暴動,外資有因為旺暴而撤走嗎?2016年2月至今的股市和樓價,是升了還是跌了?
細心觀察,除非是像1983年9月中英談判陷入僵局時,英國人刻意透過港元波動向我國政府施壓,否則香港經濟是不會因為個別政治事件例如佔中或旺暴而出現大幅波動的。那麼當特區政府因FCC風波而仍然不願意履行《基本法》23條責任時,中央嚴格按照《基本法》18條賦與的權利來維護國家安全,不是不可能的?
現時是23條立法最佳時機
回顧歷史,2003年時因為田北俊倒戈,故23條立法臨門一腳也被迫終止。今天立法會內反對派因為有6位議員被DQ,暫時仍有兩個直選席位懸空,而自由黨應不會再倒戈,貽害國家安全了;那麼立法會通過23條是沒有問題的。至於社會民情,和2003年相比,香港沒有因「沙士」而哀鴻遍野,樓價沒有因金融風暴而大跌,反而是升得太久。個別市民甚至會希望因「緊急狀態」令樓價下跌,因而可以入市「執平貨」。情況一如2008年9月美國因雷曼事件而出現金融海嘯,那時有海怡朋友入市買貝沙灣豪宅,至今回報已超過一倍。
從一個宏觀角度看(中央官員看事情一向很宏觀),香港現時正是23條立法的最佳時機,但自詡為「天子門生」的上一代AO卻和中央想法南轅北轍,那麼中央政府會否因FCC事件開了閘門,令港獨在香港橫流,堂而皇之進入私人物業(如酒店)、社區會堂、大學、中學甚至小學而決定香港進入「緊急狀態」呢?這可能較苦等上一代AO去維護國家安全更可靠呢﹗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news/232109/2018/0815/202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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