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凌駕於法律之上,這是數百年來法治文明基石所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桀驁不馴的美國總統尼克遜,因水門竊聽案黯然下台之後,「沒有人高於法律」,更被視為西方民主法治的定海神針。
兩年前的美國,如果有人提問:「總統大還是法律大?」肯定遭人訕笑,譏為無知白癡。兩年後的今天,美國社會竟然熱議這個話題,而且,各方仍然不能達致結論。可笑?還是可悲?
侵侵狂言有權赦免自己
始作俑者看似是特朗普總統,他一上任就視法規如無物,對外撕毀多項國際協定,對內連續發布違反憲法與人權的行政命令,還聲稱「總統有絕對權力赦免任何人、包括他自己」,完全踐踏法治精神。可是,特朗普振振有詞說,人民就是喜歡他的作風、支持他的主張,所以才投票選他入主白宮的。批評他的人,何以反駁?怪選民有眼無珠?還是怨政客助紂為虐?
特朗普上任之後自把自為,不尊重執政團隊、視法紀如無物,一再聲稱「我的司法部……」、「司法部長應該忠心於我丶盡力保護我」,美國社會還只當是他狂妄自大的行為,沒有警覺特朗普已當自己是皇帝,凌駕在制度之上。所以,政府應是他的機器、法律應是他的工具。
僅僅特朗普一人狂妄,不可能瓦解美國的法治基礎,七十年代初的尼克遜不是顯赫一時?違了法不是一樣下台!特朗普肆無忌憚,歸因當今美國極右保守勢力的卵翼。當年美國國會支持特別檢察官調查「水門事件」,如今共和黨議員卻千方百計阻撓「通俄門」調查,不惜向司法機關施壓,甚至以偏概全,把案情大事化小。
提名大法官 憂把玩法律
當年的尼克遜,尚且不敢自居於法律之上。當今的美國社會,法律界丶政界甚至輿論,卻甘心為涉嫌通俄的總統護航,紛紛引經據典,聲稱「現任總統不能被起訴」、「司法機關不能傳票索引總統出庭作證」等等,激勵特朗普豪氣表白:「總統有絕對權力赦免任何人、包括他自己。當然,我不需要自我特赦,因為,我沒有犯事。」
美國輿論還在喋喋不休辯論「總統是否凌駕法律之上」,特朗普已有另手準備,急急把同路人選委送入最高法院,取得大法官多數席位,確保日後釋憲訴訟將會遵從特朗普路線。雖說法律沒有顔色,手握美國司法最高權力的大法官,傳統上跟隨意識形態,最近兩起重要判決都是五比四,保守與自由壁壘分明。所以,大法官人選是執政者必爭,民主黨提名委任自由派;共和黨委任保守派,沒有例外。
特朗普上任不足兩年,九個大法官已有兩個是他提名,就算總統不能凌駕法律之上,但是,在手握解釋法律權力的大法官中,他已爭取多數支持,把玩法律更順心如意了。
原圖:Donald J. Trump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DonaldTrump/photos/a.488852220724.393301.153080620724/10161182890960725/?type=3&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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