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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妄談一地兩檢違憲是實質港獨

2018.06.17 00:46 時事 林暉

一地兩檢終於三讀通過,但反對派仍然死心不息,許智峯表示會考慮就梁君彦連串無理決定提出司法覆核。相信有人就一地兩檢的法案提出司法覆核亦不足為奇。

好多人批評反對派不知悔改,我倒要為反對派講句公道話:大佬,畀條路行吓!一句講晒,部分港英政府培養的港人那種反中仇共的情緒,就是現在反對派的唯一生存命脈,去到盡都是為了交戲。在沒有新的抗爭劇本可以上演之前,無聊啲都要搞住續集先啦。

立法會最醜陋一天?

對於本次立法會一地兩檢法案二讀、三讀的過程,我印象最深刻的不是通過的一刻,反而是陳志全的兩句話。一句是:讓香港人睇到立法會最醜陋的一天。這是一句絕對正確的話。今天香港的立法會的確很醜陋,只不過是你覺得我醜陋、我覺得你醜陋而已。陳志全所講的,應該是某些人覺得梁君彥吹「黑哨」醜陋、覺得建制派撐一地兩檢醜陋。我心想,其實另一半香港人,看到你這班人死不要臉阻住地球轉,又何嘗不惡心呢?

我經常講一句:其實今時今日香港的局面,已經無咩道理好講。否則大家可以睇睇立法會直播,反對派根本覺得你全國人大、中央政府係廢嘅,根本就不承認你,咁還有什麼道理可講?

還有什麼道理可講?

陳志全的第二句是:犯法就是犯法。他是說這個一地兩檢草案犯法、違憲。反對派的整個基調,就是不斷攻擊一地兩檢草案不符合基本法。對此,我實在認為反對派已經犯法、違憲,立法會主席、特區政府是應該採取措施制止這種犯法、違憲的行為,但很遺憾他們都沒有這樣做。

怎麼說呢?《基本法》第158條寫明:「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人大常委會已經確認一地兩檢安排符合基本法的情況下,再講這個安排犯法,這個言論實質上已經犯法,違反《基本法》第158條。凡事都有權威,一個人有罪無罪、行為合法與否,法庭就是權威,判了你有罪你再死口唔認就是藐視法庭。人大常委會就是《基本法》的最高權威,沒有人可以說全國人大犯法。

明目張膽宣揚港獨

反對派說一地兩檢犯法違憲,其實是在明目張膽宣揚港獨意識。何出此言?中國的最高權力機關的常設機構——人大常委會,宣佈了合法合憲,你說犯法違憲?請問你說的是哪國的法?哪國的憲?如果是中國的,那麼權威機構已經判定,你再講就是忤逆犯上。其實大家心照,反對派不斷說一地兩檢犯法違憲,是謊言講一萬次變了真理,在他們的支持者心目中投射下一個印象:我們「香港人」的法不同你中國的法,我們「香港人」的憲不同你中國的憲。雖然,他們沒有叫囂港獨,他們也沒有能力立憲,但憲法最高權威一錘定音之後他們強辯違憲,這實質上已經在大家心目中留下「兩部憲法」的感覺,否則如何解釋這種「我是你非」呢?這不是宣揚港獨是什麼?

要知道,所有立法會議員都宣誓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如果這些人當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合憲判定無到,是否已經違背了他們「擁護」的誓言?同樣根據這次釋法,「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立法會主席、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同樣是宣誓過擁護的,他們面對立法會議員違背誓言的行為,不制止、不作追究,又該作何理解呢?留待大家自己去思考吧。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7/1025/121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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