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聾人協進會(聾協)諮委會主席、支聯會常委麥海華向以「無利息、無還款期和無抵押」的條件向聾協借128萬元營運幼稚園,被指涉嫌挪用捐款謀取私利,麥海華否認相關指控。
曾擔任聾協財務執委,本身亦是聾啞人士的陳家和早前入稟高院控告聾協、麥海華以及相關人士,指他們並沒有將每年公眾籌款所得金額,以及聲稱為聾啞兒童開設培亮國際幼稚園的財政狀況,以及為何把其幼稚園所得收益存入私人公司、為何每年只把一成利潤捐給聾協等問題,亦沒有向會員說明。
「監察聾協聯盟」發言人在接受《大公報》訪問時指,聾協於2014年11月至2017年3月,由聾協會長作擔保人,以「無利息、無還款期和無抵押」的條款合共借出128萬元予負責開辦和營運幼稚園的「聾協社會服務處有限公司」,質疑麥海華把聾協當作「提款機」。麥海華當然唔肯承認,在回應《大公報》查詢時稱「絕對唔係袋落自己袋。」又指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願多談云云。
2017年7月3日 傳媒揭發麥海華把最少128萬元的籌款用以開設牟利國際幼稚園,收益則存入由聾協的財務顧問持有的私人公司。
2018年1月6日 一班聾協前會員報警指控聾協高層及麥海華,把聾協資產轉移至一家名為「香港聾協社會服務」的有限公司,該公司名稱與聾協相近卻非由聾協持有。
2018年1月29日 前聾協財務執委陳家和入稟高院控告聾協、麥海華及相關人士涉違反會章,並要求法庭轉介事件至律政司。
2018年5月4日 聾協執委會會長劉麗芳反告前聾協財務執委誹謗。
(以上資料經由大公報記者整理)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hkol/topnews/2018-06/3574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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