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審理多時的旺角暴動案,近日總算有個結果,獨派頭領梁天琦被判暴動罪和襲警罪成,或面臨五年左右的刑期,為他們的暴力行為「找數」,總算還執勤受傷的警察一個公道。
當晚旺角暴動證據確鑿,一眾暴徒坐牢本屬意料中事,只是反對派新一輪的「造神運動」,吹捧梁天琦的道德光環,實在教奉公守法的普羅市民感到相當嘔心。
常言道:「Ends do not justify the means.」 無論想法如何(自以為)崇高,也不可能不擇手段去達到目的。今時今日,一些法律專業的反對派竟然摒棄了法律於社會的核心價值,為梁天琦等暴徒辯解,更稱梁為「最優秀的政治人才」。筆者不禁一問,當初反對派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則,到頭來不過是一個「會搬的龍門」?可憐他們的支持者一直都蒙在鼓裡!
還記得同年新界東補選,楊岳橋與梁天琦對撼,梁天琦曾說「波及無辜僅是抗爭裡的沙石」,楊岳橋明確表示反對。反觀現在,公民黨不顧香港法治,都要將獨派暴動淡化,甚至要化妝成「違法的義舉」。然而,就算再多所謂「犧牲自己」的政治宣傳,也掩蓋不了「傷害他人」的骯髒手段。如此高尚的粉飾,說穿了,就是卑鄙者的通行證。
原圖:梁天琦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leungtinkei/photos/a.172237759855735.1073741825.172224869857024/172237773189067/?type=1&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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