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農曆年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在內等5人被控暴動及煽惑暴動等6項罪名。經過三日退庭商議,陪審團終於達成裁決,宣佈梁天琦、盧建民罪名成立。 法庭裁定:梁天琦一項暴動罪成立、煽惑暴動罪不成立、一項暴動罪暫未達成裁決;李諾文暴動罪暫未達成裁決;盧建民暴動罪成立;林傲軒非法集結罪不成立、暴動罪暫未達成裁決;林倫慶3項暴動罪不成立。 法官押後至6月11日處理未達成裁決的暴動罪。 本案共5名被告,包括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林倫慶。梁天琦早前已承認一項襲警罪。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hkol/topnews/2016-07/3349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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