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鄉村地建公屋可行嗎?土地大辯論繼續熾烈,鄉議局今日舉行土地發展研討會,邀來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到場。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提出,可釋放部分鄉村式發展用地、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高空發展丁屋並興建公屋等建議。但黃遠輝認為,村地建公屋不可行,因為村地條件先天不足。 在小組提出的十八個選項中,雖然包括增加鄉村式發展地帶的發展密度,連劉業強也表明指開放態度,但談到大型發展村地,黃遠輝直言並不可行。他指出,鄉村式發展用地佔地約900公頃,但大多土地位於丁屋及丁屋之間,或者位處斜坡,非常不規則,難以大規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