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長官2017年施政報告》,本年度,特區政府及本港兩所電力公司將推廣分佈式可再生能源的上網電價及可再生能源證書計劃,以及一系列新節能措施的詳細安排,推行太陽能發電將進入實質性階段。筆者認為,推行太陽能發電是大勢所趨,是利民紓困的措施,香港以往已進行了太多討論,接下來必須要實際付諸行動,對此,筆者也會全力以赴,將會面向本港發動簽名活動,反映廣大市民聲音,為市民謀取福祉,推動太陽能發電快速有效落地。筆者認為,政府可從以下五項工作進行開展。
第一,善用綠色融資:政府可在前期讓市民主動參與計劃,主動了解民眾的意見和建議,同時,政府應對此進行保障,提供一定的安裝補貼,以及積極推動在《行政長官2017年施政報告》中提及的綠色金融計劃,充分地連繫到發展太陽能計劃或相關項目,推動投資者為太陽能發電項目進行融資,相信有了政府的優惠政策及資金來源,能夠吸引香港不少民眾參與其中。
給予優惠上網價 應開展先導計劃
第二,給予優惠上網價:在發電上,應由傳統的燒煤、燒炭或燒天然氣轉型為使用清潔能源,應加大使用太陽能發電的比例。事實上,發電是香港最大的碳排放源,雖然近年來,兩家電力公司轉為使用天然氣發電,但是碳排放並沒有降低,對此,兩家電力公司有責任進行更積極和更進取的調整,具體而言,兩電應當向民間提供最大優惠的收購「上網電價」,筆者認為該收購價必須要比正常電價高出三至四倍才具吸引力,否則鑑於太陽能電力計劃成本高和回本期長等,民間參與意慾低必將影響改善本港碳排放標準的問題。
第三,提供一站式技術支援:對於太陽能發電,政府應把太陽能發電設備的規格定得清楚,讓市民覺得具體。同時,政府應該提供免費的技術支援,以及協助民眾將可再生能源系統接駁至電網。相關的申請接駁程序必須簡化,兩電必須推廣和說明有關的安裝指引,說明其安全性和方便性,提升市民安裝太陽能電力系統的意慾。
第四,政府應開展先導計劃:要樹立典範推行太陽能發電,新界無疑是一個很好的試點,政府可在新界小型屋宇的屋頂先行先試推行太陽能發電計劃。新界有三萬多間丁屋,意味着有三萬多個天台,絕大多數屋宇因每日暴曬而面臨內熱問題,更有不少業主會在天台處加建遮篷等建築來減少熱量,造成僭建問題。在屋頂推行太陽能發電,既能解決居住問題,又能將僭建這個老大難問題梳理妥善,有着立竿見影的效果。政府應檢視現有《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為新界落實太陽能發電提供有利條件。
第五,定下長遠推廣太陽能計劃時間表:香港建築物的電力使用佔全港近九成的用電量,政府及電力公司應該設定相關計劃和時間表,在香港不同建築物中推行分散式可再生能源系統,包括但不限於私人住宅、商業樓宇、工廠大廈等,提升舊有及新建建築物的能源效益表現,以減輕香港的電力負擔。
原載: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8/04/16/PL1804160004.htm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8/0418/3561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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