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最鍾意造謠生事,講到香港水深火熱、民不聊生,十足戰亂咁款,佢哋就最開心。話說由英國政客和香港搞事友組成的「香港普遍定期審議聯盟」昨日公佈有關香港人權狀況建議意見書,話香港人權狀況越來越差喎。小編心想,香港仲有自由畀你亂噏,仲唔夠人權?
呢份意見書聲稱香港的人權狀況越來越差,舉嘅例子有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和香港眾志未能成功註冊;警方在處理示威時使用「過度武力」;英國政客羅哲斯(Benedict Rogers)曾被拒入境香港等等。意見書仲好叻叻教埋政府點做,話香港要一年內廢除所有《公安條例》第三部分有關公眾集會的條文,好畀佢哋有「和平集會的權利」云云。唔知佢哋嘅「和平集會權利」,係唔係雙學三子衝擊政府東翼前地嗰種「和平」呢?
拒獨友註冊先係負責任決定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話呢份意見書唔理解中國憲法、法制、香港《基本法》等,所以批評都唔符事實,例如香港民族黨同香港眾志都違反了《基本法》並與港獨有關,「政府沒理由容許非法組織攞正牌」,拒絕其註冊先係對國家同人民負責任嘅決定。
而對於警權問題,何俊賢話相比美國,香港係「太無權力」,觀乎佔中、旺暴裡,執行公職人員反而係常常被侮辱的一位,喪盡尊嚴同人權。何又指,如果呢啲團體似乎係想將社會返到原始社會、無政府狀態,人人為所欲為犯罪,咁係「未有充分權衡社會利益的不負責任宣言」,真係講出大家心聲。
原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09/14/HS15091400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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