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林卓廷一向不務正業,獨愛以狙擊前特首為樂,其所屬的民主黨昨日更發起眾籌計劃,聲稱已有足夠表面證供顯示前特首梁振英至少涉嫌觸犯兩罪。藉此希望籌得200萬元,在香港及世界各地繼續調查事件。梁振英則透過律師行發表聲明,狠批林卓廷等人重複發表毫無根據及失實的指控,並表明會對林卓廷保留追究權利,及後更在網上力指林並無掌握事實,揚言責任自負!
斥林「沒有掌握事實全部」
姑勿論是次眾籌200萬是否反對派以狙擊梁振英為名、「Cap水」為實的舉動,但林卓廷本人為一名「煩膠」則是不爭的事實。梁振英所發聲明中提到,政府高級官員已多次向立法會澄清,最少發了四份聲明,清楚表明梁遵守了所有申報要求,唯林一直死心不息繼續追擊,實今人感到不勝其煩!正如梁在網上所言「法律首要講事實,林卓廷掌握了多少事實?沒有掌握事實的全部,就作出指控,責任自負。」
「責任自負」四字說得太好,支持梁振英追究林卓廷到底!不知大家又有何意見?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8/0410/3559266.html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7/1130/129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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