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閉幕不久,就上演一齣「五獨合流」的大戲。與會的包括達賴反華集團在台灣代表達瓦才仁、總部在日本的「蒙獨」組織「南蒙古大呼拉爾台」秘書長代欽、總部在德國的「疆獨」組織頭目熱比婭特別代表Umit Hamit等多名海外「獨派」組織成員,大談分裂國家的「大計」。香港亦有代表出席,他們是香港民主黨前主席、前立法會議員劉慧卿;「佔中三丑」之一戴耀廷;被DQ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港獨」組織「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及一些學生組織代表等9人。
但在「五獨」之中,我看來,只有「港獨」是最有待撥亂反正的。何出此言?
那些達賴集團在台灣的代表、「蒙獨」組織的秘書長、「疆獨」組織頭目的代表,相關人等,是早已逃亡海外的人,又或並非中國人。一句講晒,這些人都並非在中共治下生活的人,他們連踏足中共治下的土地都不可能。唯獨香港的9人,籌謀完分裂國家的「大計」之後,可以大搖大擺回香港。你說香港已經回歸祖國、中央對港有全面管治權、中國是單一制國家,說來都頗諷刺。「一國兩制」,真的可以無遠弗屆?
中央在反「獨」、香港也在反「獨」,但千言萬語,比不上一點點實在的行動。就以立法會就職宣誓為例,之前多少人前赴後繼去「玩嘢」,但經過人大常委會釋法,法院DQ之後,日前補選的立法會議員,不是個個都乖乖地?哪怕有人是口是心非,但足以說明,再多的苦口婆心,不如一次行動。說到底,香港這些「港獨」分子,都只不過是嘴巴上「港獨」,藉此作為自己政治上的立身之本,行動上根本就無嘢可做。但長此以往,畢竟是「教壞細路」。政府三番四次向社會證明:搞「港獨」,無事!我敢講,如果這些「五獨」論壇包食宿機票,應該大把人願意去「獨」埋一份,因為政府已經證明了無數次搞「港獨」無事。
我覺得首先要搞清楚,搞「港獨」應該是特區政府還是中央政府管轄的事?無23條立法就真係奈他們不何?明確了誰管轄,就不用你眼望我眼。特區政府已經被多次證明是軟腳蟹,走不出既得利益的小圈子遊戲,靠特區政府反「港獨」,真係只能靠把口。中央政府真的不能自己動手嗎?
《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的國防、外交權力歸屬中央管轄。第14條是這樣表達的:「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防務就是國防。什麼是國防?按照內地的解釋,國防是指為捍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防備外來侵略和顛覆,所進行的軍事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外交、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建設和鬥爭。兩點:一、國防未必是指防範外敵入侵,亦包括防範內部顛覆,搞「港獨」,正正屬於顛覆的範疇;二、顛覆未必是真刀真槍的武力,與此相關的政治、文化活動一樣可以算。特區政府只是負責社會治安,搞「港獨」明顯不屬於社會治安的範疇。有人在香港搞「港獨」,又或者有香港人在世界任何地方搞「港獨」,嚴格來說,都屬於圖謀顛覆國家政權,絕對可以解釋為屬於維護主權的國防事物,中央大可名正言順做嘢,根本不需等什麼23條立法,亦無須癡癡地等特區政府硬起來。
點樣做嘢?西班牙搞加泰羅尼亞獨立的普伊格蒙特(Carles Puigdemont),就被西班牙中央政府以煽動叛亂及煽動等罪名起訴他,發出國際通緝令,普伊格蒙特在多國之間轉輾流亡,日前還在於丹麥過境德國時被捕。看到沒有?要抓叛亂分子,怎能寄希望於自治政府呢?中央政府自己動手嘛。更不必靠自治政府的法律,中央政府反分裂、反顛覆的法律,在自治政府、特區同樣適用。《基本法》已經列明防務屬中央管轄,名正言順去做,就可以撥亂反正。
作者:林暉 時事評論員 「就是敢言」計劃成員
原圖:大公報、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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