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即將就國歌法展開立法,不少市民都極力支持,當然有啲黃毒上腦嘅人唔係咁諗。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出席電台節目討論國歌法,其中楊岳橋繼續反對派本色,見咩都反,雞蛋挑骨頭,質疑普通話不好、唱國歌會犯法云云。梁美芬立即正氣駁斥,指條例有列明「故意」的成份,因此定罪要求很高,如無心犯法,法庭不會處理。
楊岳橋在節目中化身小學雞,無厘頭咁話國歌法有很多主觀因素,如唱歌者普通話不好或是唱得不悅耳,質疑這樣會否有問題。面對如此低智問題,梁美芬輕鬆駁斥,指國歌法定罪必須有「故意」成份,若唱國歌已盡力唱國歌,就不成犯法,法庭不會處理。
大家都係讀法律,何解楊岳橋可以如此低B,被梁美芬KO?原因好簡單,除咗水平低嘅問題,楊岳橋只懂手執黃色歪理說事,點可能以理服人?
原圖:楊岳橋Facebook、文匯報
https://www.facebook.com/AlvinYeungCP/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07/11/SP1507110029.htm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07/29/HK15072900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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