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太陽底下無新事」。其實,我覺得恰恰相反。你看梁國雄在立法會搶文件,以藐視罪檢控居然不適用,理由是「議員的言論自由不應只限於言詞上的表達,亦應包括其他方式」(難道應該包括跳脫衣舞或者表演吞劍?) 「否則可能會引起寒蟬效應……」
我記得曾幾何時梁游(梁頌恆、游蕙禎)當選議員,指自己是選民的「代議士」,議政,原來不是用言語和理據去爭取,而是以包括其他形式的表達方式。言下之意,是否說議會之內,應該用各種各樣的肢體動作,行為去表達意見,爭取一番?如果是這樣,那麼,議會之內,拳打腳踢扯頭髮插眼,也不過是議員的表達方式,立法會不容許,就會誘發寒蟬效應。哈哈哈,這個理論真是可愛到極點。
另一邊廂,剛成功以補選晉身立法會的議員說自己當日燒《基本法》不等於不尊重《基本法》。啊!原來,尊重一個人一件事,是要用「燒」來表達的。領教領教。如此衍生,大概以後不必說我愛你,乾脆燒了你,因為,不代表不愛你嘛。我唯一最有興趣知道的事情是,到底第一個被熱烈「尊重」的會是黎先生抑或李大狀呢?
看國際新聞,「侵侵」Donald Trump作為一國之首,以管理自己企業的強姿態,管理政府智囊、參謀、管治團隊。只要一言不合,就高呼You are fired!最近「被炒」的國務卿,據聞是外訪非洲國家時得悉將被炒魷魚的事實,央求要等自己回國才公布,以免尷尬。可想而知,做「侵侵」的下屬,是何等的「驚心動魄」了。「侵侵」是否真有能力令America great again要時間去證明,但美國作為民主大國,對於重要的政府管治團隊,能夠一句「起身」就除之後快,老實說,真是爽歪歪的。反觀我們,黃媒口中的一黨專政,甚至隨時「會回到文革時代」的強國之下一個小小特區,莫說理據充分地DQ一個議員要經歷漫長的司法程序,即使是要一個小小議員「起身」返回自己座位,也是談何容易。這種政府系統內的自我搏擊,簡直就是自我綑綁,寸步難行。
其實,大家可有想過是時候去完善現在整個政府架構、制度?改革英殖殘留的問題,應該由它殘留的制度開始。至於議員們也應該要有考核的一套方法和制度。讓選民清楚他們的一票選出來的議員,在任內做了什麼,為整體社會的利益爭取過什麼有益有建設的事。如果只是吵吵鬧鬧又四年,然後,以市場推廣般手段經歷選舉,無限期的不做實事,純!魂,還不如選幾個嬰兒入局,至少,兩歲左右的小朋友真的可愛逗人樂呢!
原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2/03/21/YO1203210005.htm
http://news.wenweipo.com/2018/01/15/IN1801150013.htm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