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友區諾軒燒《基本法》、唱獨歌,自招「失格」之嫌,23萬監察王國興義助市民入稟,竟被區抹黑為挑撥社會矛盾?認真是豈有此理!
市民覆核促DQ區諾軒,合悄合理,惟區又要播獨,又想迸十萬月薪,昨在電台上為自己辯解,狡稱自己並無燒《基本法》,充其量只是燒影印本云云。面對市民入稟,區淆底淆到出晒面,先是乞求王國興「高抬貴手」,後又忽然變臉,搬出特首擋箭,指林鄭提出的是大和解,現王國興所為是挑撥社會矛盾。
反對派一向攻擊特首,現遇事竟不知恥,擺林鄭上枱?更何況區當眾燒《基本法》、唱獨歌歧視新移民,這不是「挑撥社會矛盾」嗎?平生不作愧心事,又何需畏懼?
如此看來,一為公義申覆核;一為惡行作狡辯,大家又會撐邊個?
原圖︰大公報、區諾軒Facebook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5/0626/3032877.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