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農曆年初二旺角暴動,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共6罪,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律師今日作開案陳詞,指黃台仰曾站在客貨車上以擴音器作挑撥言論,並以手勢指示群眾與警方對峙。
控方指,根據食環署小販管理隊員拍攝片段,當日有5至6名身穿印有「本土民主前線」上衣的人士於店外包圍食環署職員,並向其推撞。警方派人勸離群眾,但黃台仰呼籲群眾與警方對峙,更以雜物堵路阻止警方離開。
案中5名被告依次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和林倫慶。
原圖:Now新聞截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6/1111/3390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