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劇集一段模仿「cut唔到有線」的情節,再次勾起港人多年來的共同回憶。在旁「食花生」的我們,或許只會對片段哭笑不得,但如果作為當事人,三番四次也無法如願以償,試問又豈會不氣得怒髮衝冠?作為香港人,或者不是人人有看收費電視,但其實個個身同感受,因為反對派每日在立會拉布,對港人的困擾,絕對比cut唔到台有過之,而無不及。
盲目拉布以法殺人
正如「cut有線」的繁複手續一樣,反對派在議事規則許可範圍內拉布,即使如何讓港人深惡痛絕,但只要沒有違例,我們作為當事人縱使滿肚鬱結,也只有被逼忍耐,卻絕對不等同合情合理、符合民主精神,以及符合社會利益。反對派輸打贏要,在不符合自己的政治利益時便死纏爛打,窺準議事規則漏洞「拉布」以滿足一己私慾,其實就有如阻人cut台,以法殺人。
更兼在《議事規則》漏洞之下,作為少數反對派每次只要點點人數便可拖延近15分鐘,兼夾乘機偷懶不開會,卻一副「公我贏字你輸」的嘴臉,將各議員均有的開會責任推卸到佔多數的建制派議員。但人家外國的少數派拉布也要10多小時不上廁所不飲食「傾力演出」。如此低成本的操作便可破壞少數服從多數的重要原則和議會平衡,影響市民大眾,只要稍為希望香港向好的人,也絕對不能接受。
反對派一直自我閹割
或有人指,反對派冗長發言也是議事,修改議事規則是「閹割」議員發言,天理不容。筆者認為,可能是反對派「一蟹不如一蟹」,甚或自甘墮落,於上幾屆立法會中這種詭辯或許尚能蒙混過關,不過自今屆開始,反對派除了亂點人數外,更擺明車馬廢話連篇及明言自己正在拉布,除了在將拉布行動擴展到其他重要法例,甚至膽敢破壞新聞自由提出驅逐記者離場。在邏輯上,一屆立會只有4年任期,反對派卻不斷以廢話及點人數燃燒自己「講重點」的時間,誰人自我閹割一事顯而易見。反對派發言更嚴重離題,不著邊際。故修改《議事規則》,讓議會恢復議事機能,絕對合情合理。
立法會本來便是就著社會的不斷變化,發揮適時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等職能的重要機關,所謂「變幻原是永恒」,社會根本不容立會為一事議而不決,遷延日久。所謂「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何況現時立法會已變成反對派利用議事規則漏洞肆意罔為的遊樂場,開會近10次卻無一法案被通過,點算人數的時間更佔會議時間的一半。試問作為立法會議員豈可寬己嚴人?故修改《議事規則》,絕對是讓社會回歸正軌的首步曲,絕對不容有失。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6/0717/9543.html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6/0715/9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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