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特產「洪瑞珍三文治」在港捲入食物中毒風波,肇事原因及源頭至今未明。無獨有偶,澳門亦發生相同的洪瑞珍事件,事源兩名澳門居民懷疑因進食由旅台友人自攜回澳的洪瑞珍三文治後,出現腸胃炎症狀。
食物安全中心遂於8月3日迅速公布即時禁止所有台灣生產的洪瑞珍三文治進口及出售,更指出近日在港發生的多宗食物中毒事件源於上游處理食物過程出問題。然而,據「洪瑞珍」總店反映,其產品從未透過任何代理商或貿易商直銷至外地,對於消費者買回後是自己食用或轉售,公司無權過問。
台灣政府亦指出,本港食物中毒患者自購買起放置1至2日後才進食三文治,若期間沒有妥善保存,產品變壞的可能性很高。
提高食物安全意識
到底事件的發生應歸咎於台灣生產商,還是應檢討本地消費者在食物安全意識上的不足,甚或是運送的中介公司?孔子曾說:「拙於言,敏於行」,本人認為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息息相關,與其上演羅生門鬧劇,互相指責對方的過失,倒不如反諸求己,由自身做起。為杜絕發生同類型事件的可能性,將香港建設成一個更安全的美食之都,而政府加強食物安全規管實在刻不容緩。
提升食安教育是「為進口新鮮食品把關」的首要任務。事實上,洪瑞珍三明治是用奶油、火腿等新鮮食材製造而成。在室溫25度以下,可以存放12小時。而冰箱冷藏可保存3日,解凍後則必須在3小時內吃完。政府應加強宣傳入口新鮮、易腐食品的正確貯存方式及其潛在危險性,亦應建議外遊的市民避免購入新鮮食品作為手信,以保障公眾健康。
設立自願登記制度
其次,政府可就進口易壞新鮮食品設立「自願登記制度」。建議由境外進口的網上商戶保存及提交入貨記錄、單據等證明食物來源地,以便政府為合資格的進口新鮮食品提供追蹤食物來源地的標籤,進一步確保市民能「食得放心」。
另外,政府亦應向透過電子商貿平台進行新鮮食品買賣交易的商戶提供指引。自從近年洪瑞珍三文治在香港「爆紅」後,團購網及各種社交網站紛紛出現大量代購及團購服務。以普通速遞,甚或是「人肉運送」的方式運送新鮮食品,實難以保障食物安全。
我建議政府向有關商戶發出指引,要求商戶檢討及監管食品運送方式與過程。例如運送新鮮食品時需配備足夠的冷凍設備,或以設有空調設備的交通工具進行
運送。而商戶亦應檢討現時新鮮食品的運送時間,加強物流安排的規劃,確保能適時
運送食物,以保持食物的
安全度。亦期望在合適時間展開中長期對策,考慮是否以如立法等更強的規管手段堵塞食安漏洞。
圖:無綫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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