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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土地供應不可只側重填海

2017.10.18 14:00 時事 何俊賢

林太首份施政報告公布以後,除了車費補貼及產假、侍產假等引來全城熱話,房策也一如所料成為林太施政重點。漁農業界雖然普遍認為整份施政報告在民生方面較為全面,但在漁農業方面,業界除了希望政府盡快回應「天災保障機制」及提供更多作業空間的訴求,更重要是,不要再側重於以填海作為房屋等土地供應的方式,讓各方面也可取得合理的平衡。

必須活用多種土地供應方式

業界絕非有如反對派般橫蠻無理,要求「寸步不讓」、「不遷不拆」,然而近年的海上計劃,已影響過萬公頃的漁場,使業界及海洋生態響起警號,苦不堪言。誠如林太在施政報告中所述「我們欠缺的,似乎不是增加土地的建議,而是整體社會對這些選項的利弊、取捨和優次的共識。」與其再不斷將土地供應的壓力加諸海上,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我們又何不活用「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提出的約15種增加土地方法,讓社會發展的成果可以共享之餘,也共同承擔發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呢?而講到土地供應方式,當中不得不提的必然是約佔全港40%面積的郊野公園用地。 究竟郊野公園是否真如反對派環保「法西斯」所言般只能「寸步不讓」呢?這自然要追溯到郊野公園設立的原意。上世紀中葉,港英政府曾為改善戰後大量水土流失及提供珍貴食水,將一些「集水區」劃為保護地區,卻隨著港英政府後來的郊野公園政策而慢慢添加保育、康樂及教育等功能,才慢慢演變成今日的郊野公園。不過,隨著東江水供港及多個水庫的建成,部份「集水區」的重要性早已大不如前。再加上有不少「都市傳說」指出,部份地區劃作郊野公園只因港督喜好行山遠足;甚或有部份閒置地帶只是暫時納入保育或作緩衝。皆因以當年港督一言堂便可控制的行政立法架構,基本上只需簡單步驟便可重劃土地,試問想當年又豈會料到今日香港的行政立法機關,會變得如此複雜嚴謹呢?

不應縱容假大空的膚淺保育

時移勢易,保育政策若依然是「祖宗之法不可變」,不可與時並進,試問又是否社會之福?有言1%郊野公園用地,便可舒緩包括10萬市民住屋需求的發展壓力。故政府及社會理應看清反對派所設的「道德陷阱」,別再將珍貴的土地資源盲目作「假大空」式保育,而是研究將部份生態價值較低,重要性低或鄰近市區的郊野公園釋放作其他用途。既可幫助市民上車及社會發展,更重要是可藉重新研究及規劃發揮更完善的保育及社會作用,改善公園設施配套,讓公園、城市及市民得到更好融合。 當然,土地供應的方法絕非只有填海和郊野公園,但總而言之,雖然社會發展便是需要互讓互諒,但如果漁農業每次必然是需要忍讓的一方,而某些行業或範疇卻必然得到保護,這相信在任何人的角度來看也絕不合理。政府理應在往後的土地供應及政策上做好合理平衡,並為受發展影響的行業及範疇提供適切支援及生存空間,讓社會發展,可以真正建基在和諧、衷誠合作及合理的原則之上。 原圖:政府一站通 http://www.info.gov.hk/archive/napco/c_centra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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