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懲罰辱國歌獨友,越快越好﹗雖然《國歌法》已在10月1日起全國實施,但香港需要自行立法,故存在一段不知多長的「真空期」。眼見近日港獨滋事分子屢勸不改,睇波噓國歌的劣行變本加厲,前廉署二哥郭文緯昨日在《南華早報》撰文,坦言由立法會通過執行《國歌法》太慢,建議經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及律政司聯合草擬《國歌法》的本地版本後,立即請人大直接頒布適用於香港,盡量縮短立法時間。
郭文緯的文章題為《引入國歌法刻不容緩》。他屈指一算,多現自2015年中起,已先後在14場球賽有球迷噓國歌,連累足總兩次被罰。他認為,種種跡象顯示,這種行為有組織,而且經過事先綵排。
噓國歌「有組織,經綵排」
不過,由於《國歌法》需經立法會通過,幾可肯定反對派會拉布搞事拖廷立法,不知拖到猴年馬月。為防獨友利用這段空窗期繼續作惡,郭提供了一個較快的做法:由基本法諮詢委員會聯同律政司草擬香港版的《國歌法》,並請人大直接頒布適用於香港﹗
他又建議,香港足總可學英國足協,設立專供舉報噓國歌者的網站或專頁,藉以制訂「黑名單」,並以此作依據,禁絕那堆衰格侮國球迷入場睇波。
原圖:大公報、無綫新聞截圖
http://news.takungpao.com/hkol/topnews/2015-12/3255031.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