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人人都在說「言論自由」。我說,言論自由的前提是承擔。
言論自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曾聽過一位從事教育工作多年的朋友講述其工作小插曲。命運讓他遇上了一位專橫的上司。會議上,他常被禁言。偶有發言機會,那上司亦會想盡一切辦法以最快的速度中止。更壞的是,很多時侯他的言論命運是被否決。從這個簡單的分享中,相信您一定能夠感受到「言論自由」的重要。對於知識份子來說,無論是失去言論自由,還是所言得不到關注,皆是痛苦的!
危害社會言論不應發表
言論自由是與生俱來的基本人權。但是,在言論自由得到法律保障之前,有許許多多的前人為爭取言論自由而遭受殘酷迫害,甚至殺身成仁。如今,《世界人權宣言》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都在其規章中第19條,明確指出保障言論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2章第35條與《基本法》第3章第27條明文保障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力。
何謂「言論自由」?「言」的基本字義是「說、談、講」;「論」的意思則是分析事物的道理,「論據」是也。没有內容的言論毫無意義。私下裡,我們的交談可無所不論,然公開發表意見或議論的應多關乎政治與公共事務的議題。而公開言論需要做到四「言」︰言之有據、言之有理、言必有中以及言簡意賅。換句話說,字詞說話具充份依據或道理,簡明扼要地說明事物之關鍵所在。
事實上,言論自由更重要的意義在於促進社會發展。一方面,對社會有承擔人士若能結合個人專長並按其意願表達個人意見;若政府各層領導人是有德之仕(不像上文提及專橫的上司),能廣泛收集來自社會各界的不同聲音;若政府各部門能與社會大眾建立良好的溝通,使民眾知曉政府限制與處理問題的優次。相信,在言論自由的氛圍下,人人敢於表達意見,爭取自身的權利。而政府又能公平而公正地平衡社會各階層不同人士的訴求,集思廣益帶領民眾追求更美好的生活。如是,言論自由的好處便得到最好的發揮。另一方面,言論自由有助於監察政府。社會不公暴露於自由言論中,有助於監察政府官員所作所為,可防止官商勾結、貪污舞弊、濫用職權等等。此外,社會言論有助於引領政府施政。利用社會大眾言論使政府就大眾關心的問題(例如︰環保問題等)作出回應或改善。
政府施政以外,言論應向社會負責。任何人不應發表對社會有害的言論,例如︰荼毒青少年的色情言論以及涉嫌性別歧視等衝擊社會價值的言論。當然,超過道德底線的言論亦包含在內。發表言論任何方必須懂得尊重,尊重他人人身權利與人格尊嚴,避色因過份自由的言論造成社會衝突。當下,藍絲與黃絲言語上的衝突已為社會和諧發展帶來極負面的影響。裨益社會的言論自由應是有商有量的。真正有學問的人發言是謹慎的!
發布虛假誹謗可監2年
當然,法律要求每個人對任何人、事、物發表言論都應基於事實。例如︰香港法例第21章《誹謗條例》規定任何人惡意發布其明知屬虛假的誹謗可判處監2年以及被判繳付法院判處的罰款。簡而言之,每個人皆需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言論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當我們在社會上自由地表達個人意見時,我們的說話應恰當得體。因為我們的言傳身教正影響著香港的新生代。
行使言論自由權,學懂承擔責任。
作者:丁煌執業大律師、經民聯成員,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城市智庫「就是敢言」計劃成員
原圖︰幫港出聲、中大學生會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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