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粗口王」周竪峰以「支那」辱華,團體報警,認為周的言行涉違《種族歧視條例》。有片有真相,周之劣行早於網上瘋傳,還望警方嚴辦不貸,以儆效尤!
黃乃正再云︰痛心同學辱他人
周當日不但躁狂發作,滿口粗言,還多次以「支那人」辱罵同學,行為丟架,有失大學生身份!團體「愛港之聲」及「我有嘢講」不齒其惡行,昨到馬鞍山警署報案,認為「支那」一詞具有侮辱之意,而周亦未吸取游梁「失格」的教訓,重蹈覆轍!
另外,工聯會鄧家彪、麥美娟等曾發信新亞書院院長黃乃正,讚黃迅速處理周之事件。黃昨亦回覆眾人信函,指對有同學以粗言侮辱他人感痛心,並以「德不孤,必有鄰」共勉。
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周竪峰侮辱他人,失禮自己,激起批評,惟他自今並無悔意,屢借藉口圖脫身!既然證據擺在眼前,警方嚴辦理;中大踢出校,看來也是合情合理了!
原圖︰文匯報、幫港出聲
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9/21/HS17092100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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