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法律學者的戴耀廷,最近成為過街老鼠,而且不是喊打,而是「斬立決」,滔滔民意,都是叫港大炒咗呢個佔中禍首王八蛋,係佢令到佔領運動持續七十九日,搞到香港雞毛鴨血,社會撕裂至今仍未能縫合。
再者,年輕人受其鼓吹的「違法達義」煽動,由「佔領中環,正式啟動 」變成今日的「佔領監獄,正式啟動」,戴妖都難辭其咎。
邊教法律邊教違法
呢隻妖魔 ,不但至今未就其違法行為找數及認罪,反而變本加厲在爛果報大放厥辭,說甚麼香港還未是一個以言入罪的地方,宣揚公民抗命或「違法達義」的理念,都還不是違法的。在法律收緊之前,利用機會去推廣「違法達義」,也是義之所在。呢個係乜嘢人嚟㗎?戴妖一邊教法律,一邊教違法,不笑話嗎?他的「義之所在」,根本經不起檢驗,若然「違法」可以「達義」,那麼「強姦」是否可以「達愛」?「殺人」是否可以「達仁」(送人上極樂淨土)?
校長「包庇」可恨
戴妖歪理邪說,也不知坑害了多少無知激進的學子青年,港大校長馬斐森竟然說「教師在校園以外行為,大學無權干預」,然而,一個在法律界幾乎全行喊打的邪惡教授,其操守劣行嚴重影響大學的聲譽,大學即使未能「斬立決」將其辭退,起碼的紀律聆訊也是刻不容緩,怎可以一句「校外行為,大學無權干預」便置滔滔民意於不顧?筆者也只能學孔老夫子的口脗,對即將離任的馬斐森校長說:「汝安則為之!」港大之淪落,孰令致之?百年老店「明徳格物」之招牌風雨飄搖,豈是無跡可尋?
戴妖的妖言邪說,有網民說令他想起劇集《大時代》,秋官演嘅丁蟹,他跟幾個兒子說,我們要勇敢,一起跳下去。結果兒子都跳下去死了,但丁蟹卻還站在天台上。但戴妖相比起丁蟹更卑劣,因他鼓吹別人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結果是聽他說的,都被拘捕和入獄了,而他還是高薪厚職,繼續用他如簧之舌來煽動那些無知學子 ,去完成他亂港之夢。魯迅說:面具戴太久,就會長到臉上,再想揭下來,除非傷筋動骨扒皮。
戴妖的面具,恐怕已長到臉上久矣,除之不易。是以筆者支持屈穎妍的「斬立決」(
可按此重溫文章),一於「殺人達仁」,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金香紙燭送戴妖去極樂淨土!如此「違法達義」,大家一齊拍手叫好高興吓!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網絡圖片
http://www.fodizi.net/qt/qita/17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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