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信函編號:JH/10024/16/44 香港薄扶林 香港大學 (郵遞及傳真:2858 2549)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 李國章教授, GBM, GBS, JP 敬啟者: 要求辭退戴耀廷法律學院副教授職位 從2013年起, 貴校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以爭取政改為名,發起號稱“公民抗命”的運動,要脅政府接受他的政治理念,否則以抗爭手段癱瘓香港金融經濟活動,結果導致違法佔中,直接破壞香港整體的繁榮與穩定。 作為一名法律系老師,他一直以“公民抗命”領導者身份鼓吹及帶領群眾違反法律,荼毒年青人及挑戰香港的法治。在他呼籲下,一批熱血青年及社運人士包括黃之鋒等人不惜以身試法,先後引發一系列衝擊社會的違法行動及嚴重暴亂事件,令犯事者面對相應的刑事責任,甚至是即時入獄的後果。 戴耀廷至今沒有自我反省和糾正己過,亦沒有維護法治法制觀念,反而不停借「違法達義」宣傳自己的政治理念,還不時繼續利用其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身份,肆意公開批評法庭判決和律政司檢控工作,否定香港的上訴機制及上訴法庭應有的權威和約束性地位。 戴耀廷的行為及言論不但違背了法治、法制的基本理念,同時涉及教唆和慫恿他人藐視法庭,「以法律之名,行違法之實」,對社會風氣影響極其嚴重!教師的本質在於授業解惑,但戴耀廷的行為言論已經與教育行為背道而馳,根本沒有資格向年輕學生教授法律與法治。若容許他繼續擔任法律系副教授一職,必會繼續荼毒法律系學生及公眾,造成深遠的惡果,法學院百年聲望也會因此而蒙上污點! 本人謹此要求校務委員會立刻採取一系列適當措施,辭退戴耀廷教席,阻止他以 貴校教席身份繼續散播歪論邪說!維護港大「明德格物」的校訓。 此致 李國章教授, GBM, GBS, JP 何君堯律師,JP 立法會議員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7/0222/61882.html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5/0819/3130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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