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上,港大學生強行衝入正在舉行校務委員會會議的房間,並推撞、辱罵正在開會的委員,事件中盧寵茂教授受傷倒地。而最令人震驚的,是鬧事學生禁止委員離開,擺出一副咄咄逼人的架勢。事件中的大學生如何目空一切、凌駕於法律的「紅衛兵」作風,大家在電現新聞上看得一清二楚。
猶記得2011年8月底,當時任副總理的李克強出席港大一百周年慶典時,一名港大學生李成康因意圖搗亂而被在場控制人群的警員阻止,並將其限制於會場附近的梯間,以確保典禮不被干擾。其後,法律學院的陳文敏教授向記者聲稱,警方的行動已構成「非法禁錮」(但他卻全不提到為甚麼警方須要確保政要安全,而李成康並非是被邀請出席典禮之人士,更欲強闖保安區進入舉行典禮的陸佑堂) 。
兩起事件,清楚顯現了激進學生在一些反建制、反中國的老師護蔭下如何把人性的善惡扭曲,把是非黑白顛倒。從2011年以來,社會上看到的是專上院校中少數師生,言行越來越激進、非理性。最令人擔心的是,自去年9月28日佔領行動爆發後,出現了一種不擇手段、罔視法紀的心態。這些人以為自己的立場和行為永遠是對的,錯的一定是制度、政府、警方、校方、管理層。因此,犯了法也無須承擔責任。
這次港大事件,鬧事學生的行為可用「無法無天」四字來形容。盧教授身體受傷是如何造成,現正由警方調查,如有充分證據,應將施暴者拘捕檢控。在新聞片段中,看到有人向委員投擲水樽,在法律上已構成「普通襲擊」罪。而最令人不安的,是學生不准委員離開,將各人圍困在會議室內達一個多小時。這種野蠻行徑,絕對是法理所不容。
筆者希望盧教授、李國章教授或其他受害者,挺身而出,向警方投訴遭受非法禁錮,讓警方把犯罪者繩之於法。如果此事不追究任何犯法者的刑責,恐怕這種強闖議會、政府機構甚至私人公司,以眾凌寡,脅迫對方的事件只會陸續有來。
如果干犯了刑法而不會受到法律制裁,則日後可能因僱員不滿公司待遇不夠好,又或者有人被解僱而不服氣,出現圍堵管理人員不許離開的事情。其他學校亦會有激進學生在政客煽動下,因政見不同而闖進校長室或校董會抗議、搗亂。由於不會被追究刑責,對於持反對意見的激進人士來講,用這些極端手段來達成目的,成本實在是太輕,太化算了!
這次事件,是對香港社會的一個警號。如不嚴肅懲處違法行為,香港將續步沉淪。
圖:無綫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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