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早前裁定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4人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雖然他們玩誓自作孽,已無爭拗之處,但DQ4回水一事一直被廣大市民關注,而網民大多認為「做錯事就要負責」,理應要追討四人薪津。立法會主席的梁君彥接受《明報》訪問時指事關公帑,未聽聞政府願意不追討!而且就算立會承擔四人薪津,最後亦難逃審計核查。
要立會自查用錢不當?
DQ4不尊重宣誓,結果淪為已完,下場自找,豈有用市民血汁錢支薪的道理?對於是否要追討DQ4薪津,梁君彥指追討薪金不是政治決定,而是關乎政府公帑,他未聞政府願不追數,他反問如立會不向DQ4追討薪津,但政府要追討時,難道要立會付這筆款項?梁再退一步指出,就算立法會願意承擔,但審計署審核立法會用錢時,立會要就此跟進,難道要立會查自己用錢不當?
宣誓責任在已完身上
另對於有泛民無賴地指出,DQ4薪津應由主席梁君彥責任,以圖卸膊走數,無恥之極!梁反斥他們宣誓責任是在4人身上,而他只是擔當監誓人角色,最後能否做議員是由庭裁決。對於現時應否趁機提出修改議事規則一事,梁君彥表示不評論,他表示議事規則如何改變,他作為主席則如何執行。
DQ4因宣誓風波被DQ,一開始就錯在他們玩誓,錯了就應理負責,四人自然要回水,梁君彥既然未聞政府願意不追數,就懇請當局快點行動追討,以免民脂民膏「倒落大海」!
圖:無綫新聞截圖、
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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