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暴徒繼續找數,抵死﹗去年大年初二旺暴,5名男子被控以3項暴動罪,雖然較早前有2人脫罪,但其餘3人罪名成立。今日法庭判刑,次被告羅浩彥及第五被告連潤發各監禁3年,而首被告楊子軒則判入教導所。
首被告判入教導所
首被告楊子軒年僅19歲,教導所報告建議他接受教導所令,楊同意接受。儘管法官提到報告指楊態度輕率,無甚反省,但辯方聲稱楊在過去一年非常擔心,知道闖禍,後果非常嚴重云云。
次被告羅浩彥(21歲) 及第五被告連潤發(26歲),雖然辯方律師不斷求情,其中羅浩彥一方指羅參與旺暴不算很活躍,看不到有施襲動作;連潤發一方更呈上29封求情信,大讚他是純良青年、孝順仔。不過,2人最終都要找足數,被判監禁3年。
旺暴主嫌顫抖吧!
相信較早前獲判無罪的陳紹鈞及孫君和見到3年刑期後,也許會好多謝法官大人放生打救吧﹗不管如何,法庭連串判決,在在顯示香港是法治之區,絕不姑息破壞社會安寧的暴徒﹗一眾旺暴案主嫌,顫抖吧﹗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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