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梁國雄「長毛」涉未向立法會申報收受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的25萬元捐款,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日在法官表明質疑梁「行為可疑」,但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原則而將其放生,引起公眾強烈反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行為是嚴重罪行,或會有人質疑為何沒向提供利益的黎智英提出檢控。
舉許仕仁案 畀錢者亦被控串謀罪
梁美芬舉例指,2014年新地案中,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而提供利益給許仕仁的人亦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名。長毛獲放生已令人不滿,梁美芬直言,這宗案件也許還會令人質疑,為何當初當局沒有一併告埋黎智英。
長毛被爆收黎智英黑金唔申報後,傳媒廣泛而詳盡報道,事件兩大主角長毛及黎智英都認有此事,而長毛更加公然維護壹傳媒,厚待金主而妄顧市民利益,試問怎能讓他們逍遙法外?要求律政司上訴,讓有罪者繩之於法,還廣大市民公道請Like!
原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4/07/04/HK1407040010.htm
http://news.wenweipo.com/2014/12/10/IN1412100055.htm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06/11/HK15061100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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