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日前裁定4位破壞派議員就職宣誓無效,議員資格被取消,該4人聲稱相關司法覆核是「政治打壓」,破壞派更以行政立法關係作為政治籌碼,脅迫新政府讓步。不過,法官明言沒有證據證明展開這些針對4人的法律程序是濫用司法程序,特首林鄭月娥亦開宗明義,不應因為要建立友好關係,而在法治上作出妥協。
多年來,香港破壞派滿口「民主」、一臉「正義」,實際上以政治凌駕民生,視法治為無物。在議會外,有法律學者用「公民抗命」作包裝,策動癱瘓香港的違法「佔中」,至今仍未「找數」;「自決派」議員高調跑到台灣出席由「台獨」政黨發起的活動,卻又死口不認勾結「台獨」勢力。
破壞派鬧劇不絕
在議會內,破壞派擾亂秩序的政治鬧劇上演不絕,議員辱罵官員及建制同僚、「拉布騷」令議程「大塞車」等,早已是「家常便飯」。更可悲是他們玩花招搶眼球,矮化莊嚴的宣誓儀式,暴露了背負着市民期望的「代議士」,品格和質素竟然如斯低劣。
《宣誓及聲明條例》對所有公職人員的宣誓有詳盡規定,當中第21條亦訂明了不如實、不完整宣讀誓詞的後果。說到底,只要議員依法辦事,就不會遭到取消資格,相反如果刻意觸犯法律底線,就理應承擔「政治自殺」的責任。
今次法庭按照《基本法》、人大常委會的相關釋法決定,以及《宣誓及聲明條例》,作出裁決,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無論是從政者或普羅市民,都必須堅決阻止不守法意識繼續蠶食我們的法治基石,讓香港政壇一掃烏煙瘴氣,重回發展正軌。
原圖:有線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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