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其身不正明知故犯,是泛民政客的一貫傳統!繼法律學者教人犯法阻街,持牌社工帶頭做爛仔襲警後,現在身為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成員的民主黨議員尹兆堅,竟然又因為超速駕駛無牌車而被判罰款,不只知法犯法,更是立法者犯法!只不知應罪加幾多等?
立法者犯法該當何罪?
根據《星島》報道,尹兆堅去年12月涉於屯門公路一帶駕駛一輛未登記車輛,事發時速度高達92公里,遠超70公里上限,被屯門裁判法院判罰每罪$450,共付$900。這樣一個無法無天飛無牌車的人,竟然是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成員,可謂莫大諷刺!
原圖:維基百科、YouTube視頻截圖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民主黨_(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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