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4成為已完,既成事實,下一步就是追討薪津。據悉,行管會最快於月底開會討論相關事宜。
不在其位,不謀其薪!日前高等法院裁定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同時頒令他們要支付政府的訟費,按照長毛昨日的說法,保守估計每人最少要三百萬,因此長毛淆晒底,驚上訴再輸,隨時破產,無得再選立會云云,果然是又要威又要戴頭盔!而據《東方日報》報道,行管會將於本月底開會討論向四人追討薪津安排,有行管會委員初步指,無意要DQ4全數「回水」;亦有意見話,可以不追討已向DQ4所出的糧。
議員薪津,涉及公帑,民脂民膏,追討豈能輕言放過?更何況DQ4在位立會時,曾為香港人做了什麼?開議會只會「發噏瘋」無建設,加上DQ4是由宣誓一刻已失去議員資格,理應歸還所有薪津,一個崩都不能少!否則如何對得起廣大市民呢?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7/0716/97808.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