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的罪行」,遭廉政公署檢控,案件今日於東區法院進行審前覆核。庭上,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法官將案件延至下月24日處理。
案件下月24日再訊
涉案的吳文遠(40歲),被指在去年4月5日至5月24日期間,明知或懷疑廉署正調查案件,在無合理辯解下,透過社交媒體及新聞媒體,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馮程淑儀是調查目標及其調查細節。
吳文遠與多名社民連成員,依舊在法院前「做騷」,叫喊口號。案件終押後至下月處理,吳文遠續准保釋,倘一經定罪,可罰款2萬元及監禁1年。
另捲入掟臭魚治案
其實,吳文遠不僅涉及此案,他另捲去年9月4日用臭魚三文治擲署理總督察的案件。官司纏身,吳文遠並不羞愧,反在Facebook留言︰「近期上法庭、律師樓多過返社民連總部,今日輪到ICAC老屈案預審。」常出入官門,似自覺「巧威威」,又續謂︰「下個禮拜重頭劇,梁振英上庭作證。」
將CY出庭作供一事,說成是像做大戲,毫不尊重,擺明玩嘢,長敗大將軍玩針對之心,又豈不會是路人皆見?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7/0613/89026.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