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成日都話要香港跟從「國際標準」,將四字奉為圭臬,當神咁拜,但當真係行國際標準,佢哋又怕唔怕成身濕晒?
事緣,德國漢堡舉行二十國集團峰會,一班示威者化身暴民,胡作非為,大肆搗亂,焚燒雜物,火光處處。警方為平亂鎮暴,除施放胡椒噴霧外,更出動水炮車,發射水炮驅趕,一眾暴民「不行鳥」,形勢隨即受控,完美地演繹了鎮暴的國際標準﹗
反對派標準隨時變
反觀香港,警方行動克制,處處忍讓示威者,奈何稍有身體觸碰,反對派即小題大造,抹黑警員濫權施暴……又要威又要戴頭盔,既然如此,何解又要扮勇武,向前衝?
看來,警方真有需要依從國際標準,引入水炮車,一來方便鎮暴,二來免了身體接觸,反對派就無話可說!
不過,暴民人人濕晒,國際標準又會唔會話變就變?唔使估喇,到時反對派肯定會轉用國際標準(動物權益版)同警方講︰「唔要落湯(劏)雞啊!」
原圖︰黃之鋒Facebook片段截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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