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警中3人獲准保釋!7警因受潑液暴徒曾健超連累而陷獄,市民普遍認為刑期過重,7警亦悉數申請上訴。其中3人——第2被告高級督察劉卓毅、第4被告警員劉興沛,以及第7被告警員黃偉豪的申請,今日於高等法院審理並獲批。
市民庭外撐場支持7警
3名警員由今早上庭,不少市民在法院外撐場支持他們。庭上,劉卓毅的代表律師強調,其當事人於案發時兩度阻止施襲,難以說他是合謀犯罪者,加上呈堂片段質素差劣,難以證明劉卓毅是片中的施襲者。
黃偉豪的代表律師亦點出呈堂片段質素參差,加上黃於案發時並無參與抬走曾健超的過程,而是分派至其他任務,因此認為其上訴有理有據。此外,3名被告亦質疑原審法官接納呈堂新聞片段時,其所採納的標準。
官:量刑起點值得商榷
最後,法官楊振權雖看淡各被告的上訴勝算,但指出7警是因受挑釁而做出相關行為,因此原審的量刑確有商榷之處,加上上訴聆訊未必能在短期內進行,倘最終獲減刑,各人的服刑時間或比判刑長,因此准劉卓毅以5萬元及人事擔保5萬元保釋;劉興沛及黃偉豪則獲准以1萬元及人事擔保1萬元保釋,各人亦須交出旅遊證件。由於案件備受關注,法官允許傳媒報道本案內容。
涉案的警員分別為總督察黃祖成(49歲)、高級督察劉卓毅(30歲)、警長白榮斌(43歲)、警員劉興沛(39歲)、警員陳少丹(32歲)、警員關嘉豪(32歲),以及警員黃偉豪(37歲)。眾人已就案件提出上訴。
期望法庭會公正審理7警上訴,弘公道,彰正義!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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