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前年赴尖沙咀文化中心出席頒獎活動時,遭社民連和學聯狙擊示威,而以傅振中為首的「保衛香港運動」一行人則「打對台」。當時傅振中與社民連梁國雄有所口角,其間傅振中的手機從褲袋跌出。一名示威青年執走電話,被控盜竊罪。他昨日認罪,裁判官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6月29日判刑。
被告鍾焌熹(24歲)承認在2015年4月24至7月9日其間,偷走傅振中的Sony手機及兩張不知名人士的八達通卡。
控方案情指,傅振中在4月24日的「公眾活動」中遺失手機,及後報警。辯方求情時補充,當日傅振中與梁國雄起衝突。被告撿起當時在地上的手機,將手機交給梁國雄。梁向在場人士問「有無人跌咗手機!」,無人認領,梁將手機放在附近垃圾筒上,被告起貪念拿走手機。
辯方呈上兩封區議員的求情信,其中一封是沙田區議員兼「傘兵」陳國強,他指被告熱心社區工作,願請他當議員助理。
http://news.takungpao.com.hk/hkol/topnews/2015-04/2982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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