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因康文署早前將維園足球場租予各界慶典委員會(慶委會),令他們今年7月1日未能以維園足球場作遊行起點,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民陣召集人區諾軒昨日下午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指慶委會因有慈善團體地位,才能優先租用維園足球場,惟民陣質疑慶委會的活動並沒有慈善性質,認為康文署審批時有漏洞。
區諾軒又指,今年七一遊行起點安排在維園草坪及音樂亭,他擔心與慶委會展覽入口太接近,會出現「秩序問題」云云。
申訴專員公署則表示,接納投訴一般需時7至14個工作天,如確立投訴,將在3至6個月跟進調查。
這個民陣也真夠霸道,不單以為「奉旨霸住」維園足球場,還以種種主觀臆測作為投訴理由。當局已批准他們使用維園草坪,區諾軒又說擔心出現「秩序問題」,難道作為主辦單位,就不會派人維持秩序?還是民陣成員團體個個三山五嶽,不能得罪?
圖:now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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