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涉嫌接受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5萬港元捐款後,無向立法會申報,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沒想到審審吓,肥佬黎打手之一的工黨李卓人「躺著也中槍」。
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黎智英於2012年4月開出950萬港元支票,透過公明織造廠戶口轉予Mark Simon後,Simon開出4張不同金額的本票,給予社民連、公民黨、民主黨及工黨等四個政黨;及2013年10月,黎智英開出100萬港元支票予Simon,Simon同日開出2張各50萬港元的本票,收款人赫然是梁國雄及李卓人﹗
金主助手Mark Simon負責派錢
立法會總議會秘書梁紹基成為首名作供證人,他表示,《議事規則》第83(5)條規定,議員須登記8類的利益,其中一項為財政贊助,而登記為議員的責任,且在有利益變更時議員亦須主動登記。
控罪指61歲被告梁國雄身為立法會議員,於2012年5月22日至去年5月23日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無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於2012年5月22日,透過Mark Simon從黎智英接受一筆25萬港元款項。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5/1217/3254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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