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男子涉嫌參與去年大年初二凌晨的旺角暴亂,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續審,5名被告包括楊子軒(18歲,運輸工人)、羅浩彥(20歲,運輸工人)、陳紹鈞(47歲,無業)、孫君和(27歲,旅行社職員)及連潤發(25歲,工人)繼續否認暴動罪。
控方傳召的首名證人、隸屬警察機動部隊總部的督察王霖繼續作供,他稱到達現場時,發現有過百人聚集,部分人有戴帽,大部分人戴上口罩。而高級警員李耀雄作供時,表示看到5名可疑男人向警員的防線走去,於是上前截查,並在首被告楊子軒手機中發現集會及燒垃圾的片段,於是將他及同行4人拘捕。
督察:警方推進時 有人擲硬物及玻璃樽
對於辯方質疑王霖只在口供中提及一次當日有人投擲玻璃樽,王霖表示,他的印象是警方向前推進時,有人投擲硬物及玻璃樽,而當中有部分是磚頭。王霖表示,他事後看新聞了解當日有交通警察向天開兩槍。
辯方又質疑王霖在高台上向人群發出警告時,只以刑事損毀、襲警及縱火警告示威者,未有就非法集會及暴動作出警告。王霖指他是按準則提出警告,他最初亦曾以非法集會警告現場的人。
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ol/headline/2017-03/3431570_wa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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