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辱華播「獨」的梁頌恆及游蕙禎被拘捕後,多名去年在中聯辦門外非法集結的激進派人士也被警方起訴。違法者受到法律制裁天公地道,不少市民都對警方果敢執法讚好,惟一眾破壞派立法會議員竟發聯署聲明,誣衊警方的依法追究行動是「政治檢控」、「政治迫害」,甚至扣上「大搜捕」這類誤導性罪名,試圖挑撥輿論,向執法者及法庭施壓。
近年來,破壞派及激進勢力的「知法犯法」愈趨猖獗,為達到一己政治目的,他們動輒圍攻政府機構和立法會,辱罵官員和立場不同的人士,甚至擾亂公共秩序,挑釁衝擊執法人員,嚴重衝擊香港法治和動搖社會秩序。更令人不齒的是,破壞派目無法紀,卻每每用「爭取民主」作為擋箭牌,把自己塑造成不受法律制裁的「太上皇」,而他們「逞英雄」後的爛攤子,則由香港市民收拾埋單。
違法佔領後 糾眾鬧事無日無之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任何人士均沒有特權凌駕法治,《基本法》保障港人和平集會及合法遊行的自由和權利,但絕不容忍非法集結及擾亂公眾秩序的行為。但自從違法佔領後,激進派糾眾鬧事無日無之,「鳩嗚團」、「光復行動」、旺角暴亂,以致「港獨」思潮滋長蔓延等,香港素來秉持和平理性、守法護法的價值已被歪理邪說蠶食。
如今警方採取行動拘捕涉事者,是「遲到好過無到」,廣大市民不應任由破壞派製造子虛烏有的政治標籤,試圖胡混過關。相反應促請當局守住法律底線,依法究辦「暴力政治」,還香港國際形象和法治一個公道,確保社會復歸理性和諧。
圖:大公報
http://zy.takungpao.com/2016/1201/283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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