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除了要保護市民外,還要應付破壞社會安寧的泛民、激進、本土、港獨分子等的種種挑釁挑戰,如佔中向警潑液的曾健超之流便是典型例子。有見及此,警方計劃添置更多隨身攝錄機,預計到了2021年,每位前線軍裝警務人員均須配備一部,以配合警隊指揮及控制通訊系統由第三代升級至第四代。
每逄警隊增添設備,總會不喜歡警察的人講些似是而非的「論據」。果不其然,有所謂民權組織跳出來,大聲質問是否有需要每警一機,每日監控市民?又話擔心會洩漏市民私隱喎。
民權組織為何反對保障市民的措施?
要睇呢堆民權組織有冇道理,我哋先睇睇一啲數據。警方由2013年3月起引入隨身攝錄機,據保安局及警務處向立法會提交資料顯示,警隊現有約1390部隨身攝錄機,分發衝鋒隊、機動部隊、新界北快速應變部隊及警區人員使用,於襲警及阻差辦公的案件中,有關片段是定罪的重要證據;而到今年3月底為止 ,在724段錄影片段中,有172段曾被用作調查或舉證用途。
由於使用隨身攝錄機及片段有嚴格指引,至今未曾發生失機或洩漏片段的事故,而所有錄影片段至少保存31日,假如不能用作舉證,又不適合用作訓練,過後便要銷毁。
看到這裡,相信大家都會奇怪:警隊一警一機配備攝錄器材,不正正可以保障市民,免遭警隊砌生豬肉(仇警人士好鍾意用這點做仇警理據)嗎?不正正更能保障市民的安全嗎?再加上警方從未失機、洩漏片段,為何所謂的民權組織要反對?相信讀者諸君應該心裡有數了。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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