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去年在立法會舉行大會期間,「倒插」建制派議員放於枱上的國旗及香港區旗。警方徵詢法律意見後,落案控告他一項侮辱國旗罪及一項侮辱區旗罪,並通知他到警署進行「預約檢控」,惟他拒絕自行到警署。昨晚約十點,鄭松泰在深水埗街頭被警方拘捕,到中區警署進行檢控程序。數十名熱血公民成員於警署外聲援,有警員在場戒備。
又將涉案責任賴政治清洗
鄭松泰離開警署後,接受媒體訪問,又再將責任歸咎於候任特首林鄭月娥身上,認為事件是「大肅清」及「大清洗」,目的是於上台前清洗太平地云云。其實林鄭未上任,何來可干預執法機構?而且警隊一向中立,鄭松泰所言不過是「被害妄想症」發作而已。更何況「真的假不了」,他涉倒插國旗及區旗一事,也是「有片有真相」,這種將自己過錯泛政治化的手法,圖迴避責任,可謂反對派一貫的伎倆。至今天凌晨約二時,鄭松泰再於Facebook發帖,表示已離開警署,將於下星期二下午2時於東區裁判法院上庭。
根據《國旗法》及《區旗法》,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文匯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17/04/12/IN17041200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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