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黨在去年「創黨」前購入一家空殼公司,並計劃將該空殼公司改名為「香港民族黨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處以違反公眾利益為由拒絕,香港民族黨決定提出上訴。
香港民族黨於2016年3月28日「創黨」,其Facebook專頁昨日發文,表示最初已考慮到有可能被政府拒絕註冊,故已在「創黨」前購入新的空殼公司,準備更改公司名稱,讓香港民族黨以「HKNP Limited」之名以有限公司存在。
公司註冊處指違公眾利益
香港民族黨又表示,「創黨」前召集人陳浩天已通知公司註冊處有關公司改名決定,惟該黨正式成立後,公司註冊處在去年4月及5月期間,曾多次致函查問「HKNP」4個英文字母意思,公司改名登記到去年7月仍未批准。
香港民族黨又指,去年7月及8月,該黨申請將公司名稱直接更改為「香港民族黨有限公司 Hong Kong National Party Limited」,並將包括推動港獨在內「6大綱領」寫進公司組織章程。
香港民族黨指,公司註冊處今年2月22日正式去信該黨,認為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民族黨有限公司 Hong Kong National Party Limited」屬於「處長認為屬令人反感或因其他原因屬違反公眾利益的名稱」而拒絕其登記更改名稱;並指香港民族黨由於推動香港獨立,違反《基本法》,故就《公司條例》而言屬於不合法,故拒絕登記公司的組織章程更新。
香港民族黨認為公司註冊處的決定是曲解《公司條例》條文,故此提出上訴。
查《基本法》第一條便明言「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民族黨及陳浩天早知違反《基本法》,所謂公司改名被拒提出上訴云云,不過是製造噪音,引人注意罷了!
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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