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來,市民茶餘飯後熱議的議題,離不開七警案的經過及判決。有人認為,七警面對「非法佔領」此數十年一遇的特殊情況,加上參考過去相似案例的判刑,認為判刑過重;亦有人認為曾健超「先撩者賤」,判刑反而只有數個星期,天理何在?不過亦有人認為七警為專業公職人員,事件涉濫用私刑,加上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論點林林總總,總而言之,鬧得不少家庭、親人及朋友面紅耳赤。筆者認為,現時不少人均將政治立場及在「非法佔領」期間的私人感情帶到討論之中,又豈會不落得不歡而散,及互相對立的情況呢?如我們真的重視社會公義,便更應該理性討論事件,盡快讓這個因「非法佔領」而起的風波,得以平息。而筆者認為,現時最少有兩個地方必須讓社會大眾重新掌握,方能讓七警案回歸更理性的討論。
七警也是非法佔領受害者
記得醞釀「非法佔領」之初,「佔中三子」最初號稱以「愛與和平」,非暴力手段作出號召。然而,其大大小小的餘波至今均繼續在分分秒秒之間撕裂整個社會,蠶食每一個人的關係。如沒有「非法佔領」,如存在說好的「和理非非」,又何來七警案?又為何會有反對派至今仍加以維護的曾健超,走出來向警察「潑尿」的事件?客觀而言,七警的行為可能與其專業有所偏差,但又有多少人會理解,在「非法佔領」期間面對非常人能夠忍受的體力上的煎熬,以及忍受無法忍受的侮辱。七警雖然做出如此行為,卻絕對是事件的最大受害者之一。反觀,戴耀廷等「佔中三子」如今卻依然逍遙法外。此情此景,試問又如何讓人心服口服?
先例可援足證明量刑過重
不少專家及法律人士均在七警案判刑後指出,量刑起點及刑期均超同類案件,包括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量刑起點只是監禁而非2年半的刑期,而且同類型案件的判罰亦只有約7個月。有關情況,這些專家及法律人士在此前已有詳加論述,讀者如有興趣,大可上網搜尋。更甚者,事件更發生在「非法佔領」等非常時期,故刑罰是否太重確實大有可商榷的餘地。而且,反對派最愛將公義掛在嘴邊,面對如此情況,為何又不會為彰顯公義而講句公道說話?筆者記得,有黃媒以嘲諷的態度,報道七警判刑重的其中一個原因,在於法官看不懂中文求情信的內容。如事件屬實,除了反而曲綫證明在考慮判刑時存在一定漏洞,筆者亦想指出,這種態度只會加劇分化,絕不可取。亦證明反對派口中的公義,實際上只是一種「公我贏,字你輸」的虛假精神。
最後,筆者認為七警案的公平判決,當然事關重大。不過更重要的,乃在於市民大眾在日常生活中,應以最大的理性去審視看待事件,共同為修補社會撕裂及分歧,盡最大的努力。
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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