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已轉入候選階段。回顧過去,有部份參選人、候選人甚或傳媒的言論,也牽涉到對現時選舉制度,界別,甚或人大「8‧31決定」的看法。無疑,筆者對部份言論有感於懷,甚至可謂不吐不快。
四大界別才是最具廣泛代表性的政治光譜
日前,有候選人指︰「如果任何一個人贏得是次選舉,是靠某部份政治光譜的支持,是會令管治情況非常困難。」筆者不敢斷言有關候選人所言的政治光譜為何,但個別傳媒卻猜測有關言論的政治光譜乃指建制與反對派等政治立場。姑勿論只取得個別政治立場提名票的候選人絕不只一人,更重要是,若然只以提名人是否建制及反對派的政治立場,去詮釋部份候選人已得到社會充份認同,某程度上則是一種立場決定是非的視角,本末倒置,最終只會讓香港走進有如唐代「牛李黨爭」一般的局面。
要了解候選人是否得到社會廣泛支持,除了以政治立場的提名票來作為其中一個評價標準,更重要理應是觀察社會各界及各行各業,對某候選人的支持程度。我在過去的文章便曾提過,四大界別一直是最有廣泛代表性的香港縮影,廣泛包括38個香港最主要的界別,支撐著香港社會持續發展的行業、群體均在其中。故廣泛取得各個界別大量提名票的候選人,亦必然應理解為更有利凝聚香港共識。
「8‧31」決定是中央對選舉制度最佳回應
另外,有報章引述參選人認為自己不能「入閘」反映現時制度有所缺陷,以及有選委受壓,並指人大「8‧31」決定需要放寬。首先,現時制度及四大界別的廣泛代表性及重要性,在上文已有交代,不再贅述。其次,我們參加任何比賽,處下風時才反指制度有所缺陷,而非自我反省,已是欠缺體育精神的行為;在毫無實證的情況下胡亂指控他人「打茅波」,則更顯毫無風度。有關指控,除了是對選委意志的一種侮辱,更有失身份。況且,人大「8‧31」決定便是基於社會變遷及循序漸進而對現政制的一項改革框架,卻因反對派盲目反對政改的情況下而無法正式實踐。若社會可以容許在未有實踐、單憑感覺或立場的情況下便提出放寬,只要不符某人的利益,便一定會再回到「制度缺陷」的輪迴當中,又豈會是實事求是的應有做法?
總括而言,特首選舉將進入越加白熱化的階段,預計就任何制度的討論也會惹來更多市民的關注,還望任何候選人及傳媒也可以深思慎言,否則,巧言令色可能會在一時之間贏得口舌之爭,卻無法經歷時間洗禮而只會露出馬腳,自暴其短,更甚者,更有可能引起不少風波亂局,絕非政治家應有之義。
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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